本院定于2012年7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一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第四村民小组罗绍玉与被上诉人凤山县人民政府,一审原告凤山县凤城镇松仁村第五、第六村民小组,一审第三人韦廷益行政确认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