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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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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程  发布时间:2015-07-22 09:43:24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河池中院副院长黄大东部署相关工作
  • 河池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韦晖作讲话

    7月20日下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推进会,传达区高院对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专项活动,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河池中院副院长黄大东,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韦晖,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局长、中院执行局全体成员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了解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月”活动工作部署会后各院开展活动的情况,收集各基层法院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研判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方向。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区高院的要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集中全市法院力量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活动顺利开展。全市各法院要认真借鉴去年河池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取得的有效经验,真抓实干,要敢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采用“五个一批”的执行措施开展工作,即统一加大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力度,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妨碍执行的当事人拘留、罚款一批;对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的当事人强制执行一批;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到诚信惩戒一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做到司法救助一批。

    中院副院长黄大东强调,各基层法院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强化组织领导,院长将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分管领导和执行局长要具体抓,执行局要负起主体责任,立案庭、办公室、行装科、法警队要紧密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努力,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用足、用活执行集中查控系统,继续强化与执行联动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采取措施,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执结。要善于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完善我市法院探索建立的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扩宽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途径。要加大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突出强制性、形成威慑力,促进执行和解;四是要注重舆论宣传和引导,借助信息化建设成果,扩大活动影响,通过新闻发布会、对拒执罪罚款拘留统一公开处理等形式,策划新闻热点,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至2015年7月16日全市法院启动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以来,河池全市法院已陆续执结近百件案件,并根据案件类型和难以程度完成分类归档工作,以面带点,力争确保及时按要求完成执行案件清理工作。

来源:河池中院
责任编辑:陆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