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8时,南丹县人民法院连夜召开执行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执行行动。
该院执行局局长黄小波传达上级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会议精神,对今后几天开展执行攻坚进行专项部署。
副院长黄晓明为参与执行清理攻坚的执行人员加油鼓劲,希望执行干警穷尽措施,特别是要注重加大对规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有财产拒不执行的当事人,要采取拘留措施或是以拒执罪交由公安机关立案,大标的或案情复杂的执行案,要提前做好执行预案,集中警力克难攻艰,力争实现执行案件结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双提升。
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全区执行工作专项行动,针对当前全区法院执行案件急剧增加,被执行人又以多种方式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开展集中打击。为实现集中清理目标,南丹县法院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抓好执行工作。
一是成立执行小组,定时间定任务。该院成立四个执行工作小组,在院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执行工作,目前各小组人员及负责执行案件数量、执行时限都又明确。
二是启动法警协同执行工作机制。该院2014年10月成立了法警协同执行工作机制,此次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该院从法警队调集警力分配到各执行小组,担任执行工作警务保障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攻势扩大行动影响力。为配合“集中清理月”活动开展,该院制定“集中清理月”宣传工作方案,由该院研究室负责全程跟踪报道执行工作,并协助做好上街宣传、电视动员讲话、新闻发布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及联系媒体报道等工作。
四是明确责任追究,严明工作纪律。此次集中清理积案期间,所有参与行动干警不能请事假,不能请公休,要全天候待命,确保有紧急执行任务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位并及时出警。
五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威慑力。该院将重点选取几个典型案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在河池中院远程指挥下开展案件强制执行。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该院还将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以涉嫌拒执罪报公安机关立案,以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