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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法院配备法警执行中队为执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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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蒙国武  发布时间:2015-10-30 16:40:43 打印 字号: | |

     10月29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实际,经该院党组研究,在法警大队原有人员的基础上,抽调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成立司法警察执行中队,为保证全院执行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踏出了新的一步。

     在管理模式上,实行“法警大队管理、执行局分庭使用”, 干警受法警大队队长和执行法官的双重领导,配备相应的负责人,负责参与执行保障工作;在具体工作上,执行中队由执行局分配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到执行保障工作中,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包括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必要时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瞄准法院执行案件多、执行工作难的工作实际,响应自治区高级法院在全区法院开展执行积案清理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区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司法警察执行中队,组建起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执行处突尖兵。执行中队的成立将突出司法威慑,有效遏制抗拒执行行为。

来源:罗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陆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