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5)河市行终字第187号
王方定、夏孟:
本院受理上诉人廖耀林、上诉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许可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