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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上”,争当开路先锋
——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覃志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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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学知 韦代祥  发布时间:2016-05-04 10:51:05 打印 字号: | |

         工作中,他总是说“我先上”,在执行工作中屡立战功,大伙都亲切叫他“老甫”。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覃志甫,在九万大山下演绎着精彩人生。

   “啃硬骨头”,争当执行先锋

  老甫身材精干,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透露着果敢和执着。“执行难,难于上青天”,从事法院执行工作的人都有这样的感叹,老甫也有同感,但是他善“啃硬骨头”,争当执行工作先锋。

去年5月6日,老甫亲自带队去龙岩乡上梅屯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从县城出发辗转3个多小时才赶到被执行人梁某的家。此时,手执扁担的梁某已在家等候多时,他气势汹汹地叫嚣着要与执行干警拼命。看到场面如此紧张,老甫把同事支开,说“我先上!”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老甫很快稳住了梁某的情绪,然后释法说理。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是我现在真的是拿不出那么多钱,请法官再宽限几天,等我凑齐了钱就亲自送到法院去。”

看到梁某的真诚,老甫同意对方的请求。让人欣慰的是,几天后梁某果真如数将执行款送到法院。

去年8月7日,在大安乡才平村,河池市中院和环江法院正在联合执行一起相邻通行排除妨害纠纷案。

被执行人黄某常因为私建房屋堵住了隔壁6户人家的通行道路,于是6户人家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常自行拆除其住宅楼房前地上建筑物,恢复诉争地面通道原状,并获得支持。但是判决书生效后,黄某常却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并扬言用过激行为抗拒执行。6户人家遂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经过部署和安排,法院执行局邀请自治县人大、政协、检察院、国土、司法、公安等部门参与见证、监督执行,同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录制,公开执行过程。

当日上午10时许,执行队伍抵达执行现场,设置警戒线,张贴执行公告。在执行过程中,黄某常之妻覃某情绪激动冲进警戒线内撕毁执行公告,负责执行现场保卫工作的干警迅速将其强制带离执行现场。鉴于覃某经法律宣传教育,仍不思悔改,作为现场指挥的老甫向执行指挥中心领导请示后,当场以妨害执行对覃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当日,6户人家的主张得以全部实现。

执行工作充满艰辛和危险。有的被执行人跟干警玩起“躲猫猫”游戏,执行干警只得熬夜加班,蹲点守候。更为可怕的是遇到那些“恶汉”操起家伙对抗执行干警。遇到这种情况,老甫提醒同事们注意人身安全,而他总是说“我先上”,抢在同事的前面化解危机。

老甫带领执行局的同志开展“凌晨堵窝、中午堵桌、晚上堵门”及“执行会战”等一系列行动,环江法院执行工作稳步提高,并取得新的成效。去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5件,收案总标的4800余万元,结案308件,结案标的3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成绩突出,环江法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单项绩效考评一等奖;申请执行人黄某燕等6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某常相邻通行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案件;龙岩乡安山村申请执行人梁某华与被执行人梁某剑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被评为市级精品案件。

廉洁自律,做好干警表率

老甫廉洁自律。“在法院工作几十年,从未拿过群众的一针一线,他严格遵守法院工作“五个严禁”的规定,不搞亲情案、人情案。”环江法院副院长莫木顶评价老甫时如是说。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老甫在“思齐”和“内省”两个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他深知,手中的权力越大越要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自己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监督,决不用手中的权力去谋取个人私利,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公正司法、为民利民的轨道。

今年2月的一天下午,执行局办公室热闹起来,原来是当事人韦某、莫某为了表示对执行干警的感谢,专程从乡下送来了一面“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公正司法”的锦旗。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1月,被执行人马某承包某村一处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为完成承包的工程,遂请韦某、莫某为其运输材料。工程结束后经结算,马某欠韦某、莫某运输费13000多元,此时马某玩起了人间蒸发。为讨回血汗钱,韦某、莫某向法院起诉获得支持,并在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多方面联系查找,于今年1月在深圳市找到了马某,依法冻结划拨了其尚有的银行余款,并将执行所得的款如数交到韦某和莫某手中。

为了表示感谢,韦某和莫某给执行局送锦旗的同时,想顺带送上一点“辛苦费”。“秉公依法办案是我们司法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你们这样是对我们工作的误解,如果我们收下就是一种侮辱。”老甫表明了立场。可韦某和莫某还是坚持请执行干警一起吃餐饭表表心意。

“你们送来锦旗就是给我们执行工作最好的肯定和心意了!”老甫婉言谢绝韦某和莫某的好意。

这件事情成为院里流传的一段佳话,而关于老甫类似的佳话还有不少。

倾力扶助,犹如冬日暖阳

执行和司法救助都是一项民生课题。老甫心里清楚,司法救助虽然只是一种心理抚慰剂,但犹如寒冬里照进弱势群体心灵的一缕阳光。

今年1月28日,在崎岖泥泞的路上行车两个多小时后,由老甫带队的慰问小组,终于来到驯乐乡顺宁村才比屯卢某闯的家进行慰问,送上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接过这沉甸甸的救助金,卢某闯的父亲连声道谢。 

两年前,卢某闯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重伤,下半身截瘫,生活无法自理。环江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肇事者赔偿卢某闯各项经济损失费用共54万余元。然而,因为肇事者也十分困难,卢某闯一分赔偿费也没有拿到,不但医药费、护理费难以维持,而且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为继。为此,老甫亲自为卢某闯申请司法救助金,并赶在春节前发放,让卢某闯一家安心过年。

据了解,环江法院年内共开展一次“集中执行月”、四次“集中执行周”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2件,标的达88万元;此外,共为11名涉民生案件的困难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9万元。

老甫还带领执行局的同志,把扶助融入精准扶贫工作中。他负责联系洛阳镇合作村大乐屯韦某、蒙某等8户贫困户,多次上门调研,并根据各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和推进计划。1个月来,老甫协助村委会开工改造水池1个,解决了群众的饮水问题;完成了所联系的8个贫困户的脱贫规划。

    “我先上,摸索出一些经验,其他同志可以参照开展扶贫攻坚工作……”老甫工作总是“我先上”,为同事们树立了榜样。

 

来源:环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陆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