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锋深入执行一线,顺利协调执结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
据了解,龙岩乡敢岩村上肯屯、下肯屯村民小组在进行道路施工时将黄某淋的林木损害,因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黄某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环江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判决,判决上肯屯、下肯屯及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连带赔偿黄某淋经济损失共计24097.5元。判决后,三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黄某淋于2017年10月想龙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在经调解委派员核实后,了解到该村的马家屯也属于该公路交通收益者,应当共同分担上述赔偿款,再次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上肯屯、下肯屯及马家屯承担赔偿款17397元,某能源公司承担8689.5元。但四被执行人也并未在约定时间按照协议履行偿还义务。黄某淋只好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因该案涉及到的人数较多,村民对赔偿款意见不统一,不少村民较为反感抵触,为确保案件的稳妥处理,黄明锋院长决定亲自到现场组织协调,并联系当地调解组织共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协调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没有退让,黄明锋院长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耐心的同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以和解协议,直接在现场兑现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黄明锋院长带头办理执行大、要、难案,以实际行动为执行干警做好了示范,为执行干警全力打好执行攻坚战役加油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