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广西百舜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丹支行与被上诉人广西百舜集团有限公司、焦春燕、何明府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十五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裁判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12民终1218号、1226号至12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广西百舜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丹支行与被上诉人广西百舜集团有限公司、焦春燕、何明府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十五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裁判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12民终1218号、1226号至12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