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绩效分析
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河池建设。切实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使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截止12月28日,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770件、二审286件,判处罪犯3868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62件861人,认定涉黑恶案件56件,632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31人。严惩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惩处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44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33件36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的作用,全市法院审结合同商业纠纷14819件,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主体行为。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审结各类涉疫案件53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结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管理、利用疫情物资诈骗等犯罪案件。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审结金融、小额信贷、民间借贷等案件4156件。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审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48件,审结环境公益类诉讼案件3件。持续深化“司法扶贫”工作,通过召开小额扶贫信贷诉前联调会议,协助回收信贷资金200余万元。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扎实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纷”活动。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4255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9.6天,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全市法院共曝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3860人次,拘留100人次,罚款45.402万元。创新财产变现方式,首次尝试时下热门的直播“带货”方式,推送网络司法拍卖物品852件,成交额1.76亿元。深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中心的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立案受理案件39060件,其中网上立案2663件。
四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各类纠纷6993件,在线调解案件2636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宣讲820场次,受众人数3万多人,实现全市1645个村(社区)《民法典》宣讲全覆盖。
二、工作创新和亮点
一是深化“一村一法官”制度。全市法院法官(干警)联系1645个村委会(居委会),不断将基层治理触角向末端延伸,实现法官入村、法律入户。“一村一法官”工作获得人民群众及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刊发“一村一法官”工作经验供全国法院借鉴参考;自治区高院在全区法院推广河池法院“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多家中央及自治区级媒体专题深度报道“一村一法官”工作纪实。
二是工作成绩突出亮点纷呈。全市法院共有33个集体和4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荣获国家级表彰1项,省部级表彰8项。河池中院潘嘉芳、巴马法院黄尤贵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河池中院在全区法院党建工作会上做经验介绍,创建的特色主题党日活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河池中院”微信公众号荣获“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
三、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
一是案件审理质量、效率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司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院人才储备不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尚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影响制约审判权公正高效行使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存在,司法改革力度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