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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招募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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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18 09:38:32 打印 字号: | |

韦旗申请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本院已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拟招募管理人,现就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通达公司注册资本为5018万元,公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本院裁定受理,债务人被法院强制执行标的约为299967283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管理人资质为一级、二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类公司。

(二)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具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经验,现担任破产管理人案件较少或带有意向投资人资源参与本案重整等情形可酌情优先考虑。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竞争管理人申请书》、《竞争管理人申报表》、《自评表》及其他书面申报资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其他书面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重点介绍是否办理过破产案件、已经办理完毕的破产案件的数量、所用时间及效果、尚未完成的破产案件的数量及进度、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或严重错误等);

3、申报机构拟定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4、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的优势;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6、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被列入本院及本院辖区内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7、各申报机构间不得采取诋毁竞争对手、私下找关系等方式进行恶意竞争,如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被列入本院及本院辖区内破产管理人黑名单,两年内不予担任管理人资格。

四、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30日

五、选任程序

本次选任管理人采取竞争+摇珠的方式确定当选及备选的管理人。

第一,由本院破产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担任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由评审小组从报名的人选中择优评选五家中介机构。

第二,本院将统一安排时间通知评选的五家中介结构到本院进行摇珠。先摇珠确定五家中介机构的号码球,再由本案审判长摇珠确定当选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的号码球。

第三,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本院依法出具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如公告期间内不够五家机构报名,则由报名的机构直接参与摇珠。如公告期内仅有一家机构报名,评审小组将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公告所列条件的,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后,直接指定为本案管理人。

六、管理人报酬

管理人报酬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各中介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该规定范围内提出自己的具体报价方案,报价方案作为评审参考因素之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一锋  黄奕通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405号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联系电话:0778-2252611 2252605

电子邮箱:hczym2t@163.com

附:1、《竞争管理人申请书》

2、《竞争管理人申报表》

3、《自评表》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e7bc180f5559f32b&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河池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