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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丨工资被拖欠三年,大化法院用半天时间为12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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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杰  发布时间:2021-09-06 18:49:26 打印 字号: | |



2021年8月27日,大化瑶族自治县法院速裁中心仅用半天时间成功调解12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让农民工的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实现。 

2017年3月,被告韦某江在大化县哒吽小镇古建筑别墅区承包建设时,雇请原告韦某艳等12人到该工地施工。

2018年10月,韦某江与韦某艳等12人结算劳务费,形成结算清单,确定尚欠韦某艳等12人劳务费每人1500元至9600元不等,并限于2018年农历腊月二十五日前结清,到期后韦某江仍未结清。

后韦某江于2021年2月写下承诺书,保证于同年5月30日前结清劳务费共计约6.5万元,但还款期限已至,韦某艳等人却迟迟未能领到劳务费。

多方追讨无果,韦某艳等12人遂将韦某江诉至大化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后认为,该系列案件标的较小、案情较为简单,但涉案人数众多,若一判了之,既不能有效化解矛盾,也不利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成统一,决定运用“小额诉讼程序+速裁速调”的模式进行审理。

当日,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大化法院,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过大、对抗情绪明显,承办法官事先多次通过电话方式对当事人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综合考虑农民工利益、包工头负担等多种因素,在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运用法律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韦某江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阐明农民工劳务工资依法受法律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求韦某江及时给付劳务欠款。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韦某江现场支付2万元劳务费,并承诺于2021年11月30日结清剩余款项4.5676万元。

 




 
责任编辑:河池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