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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中院集中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百名业主喜提“大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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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科铭  发布时间:2022-01-26 11:19:28 打印 字号: | |

河池中院副院长彭坚颁发证书

“今年终于能安心过年了!期盼多年的不动产证终于到手了!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河池市宜州区沁弘园小区业主韦某喜极而泣。1月25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河池市宜州区沁弘园小区集中发放不动产权证仪式,110户业主现场领到了期盼已久的“大红本”,标志着沁弘园小区业主的住房从此具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群众盼了多年、愁了多年的房地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得以顺利解决。这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河池中院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个生动缩影。

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沁弘园小区涉及1-16栋住宅楼共354户业主,广大业主已购房入住近10年之久,但因开发商常年债务缠身,拖欠工程款、拖欠税费等多方面原因致使广大业主近十年来都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工作和生活,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成为广大业主热切期盼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2021年5月21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8月2日指定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通达公司破产管理人,期间,广大业主向法院、管理人反应最多、最强烈的便是房产证办理问题。法院调查发现,通达公司常年来欠缴税款,致使税控盘已经被锁住,无法开具不动产权购房发票,办证一事一度陷入僵局无法解决。

“我们进驻该项目后,发现通达公司常年来一直欠缴税款,税务部门也有相应的规定,在欠缴税款的前提下,不允许开具购房发票。”管理人代表说。

2021年11月份,河池中院完成对通达公司土地、沁弘园小区房屋解除保全查封等工作,为沁弘园小区业主办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1月25日,河池中院邀请宜州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就通达公司破产案当中的各类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协调会。在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下,就沁弘园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问题,明确了税务部门针对通达公司欠缴的税费实行纳税申报债权与开票办证分离原则,由管理人一边申报税款,一边开具发票。在“证缴分离”规定的推动下,宜州区税务部门积极指导管理人进行纳税申报并配合开具不动产发票、优先担负起民生责任、宜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更是为办证审核开具了绿色通达宜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办证审核开具绿色通道...在各政府部门共同配合下,三个月时间就为沁弘园小区100多户业主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切实解决了部分业主十几年都没办法办理不动产权这个急、难、愁、盼问题。 

在集中发放仪式现场,河池中院副院长彭坚向业主们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解决掉不动产权证问题后,接下来针对通达公司的实际情况,法院将继续督促管理人开展各项工作共同推动通达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彭坚副院长说道。

“这下像是吃了颗定心丸,能安心过年了。”从外地赶回家参加仪式的业主张女士激动地说。

 


 

 


 

 
责任编辑:河池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