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黄荣星: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宜州区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苏瑞业、苏瑞景、韦世耀、兰国生、韦俊华、韦俊兵、覃绍立、覃凤鲜、韦巧、韦啟超、段亚丽、段峰、黄荣星、杨少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本院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方送达裁判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12民申70号、(2021)桂12民申7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宜州区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