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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
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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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20 17:54:39 打印 字号: | |

根据《河池市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社会评价自治区反馈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确保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整改和落实,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明确要求,推进整改

切实做到有明确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实处。

二、围绕问题,切实整改

    紧紧围绕需要整改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完成到位、整改解释宣传到位。

三、明确时限,完成整改

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内容及年终整改成效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778-2252692

 

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承诺表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承诺表

  填表单位: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意见建议编号

整改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208

120210120800076

  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河池市中级
人民法院

覃绍健0778-2252990

  在加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审判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河池市法院审判质效提质创优工作方案,继续推出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司法作风,扎实开展全市法院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活动,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2022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09

120210120800077

  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教育,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河池市中级
人民法院

覃绍健0778-2252990

  加强干警培训工作,实施分类分级精准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推动全市法院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培训要求,深入开展政治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二是分级分类开展审判执行业务培训,提高法官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三是加强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培训,提升司法保障工作水平。

2022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来源:河池中院绩效办
责任编辑:河池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