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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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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2-12-09 15:23:27 打印 字号: | |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效报告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绩效管理“问题诊断”功能,把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紧盯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现将2022年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结合实际,把脉对症,抓关键、把重点,制定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一本

账”,明确核验标准,逐条逐项抓落实。整改推进中,河池市中

级人民法院绩效办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召开绩效考评通报会、协调会、内网信息发布等方式,向广大干警通报整改意见、措施和整改落实成效。院各部门对照整改方案,结合业务和日常工作抓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意见建议编号:0120210120800076,整改内容: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将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视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加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审判队伍。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制定印发“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举办“一会一班” 推动“两个确立”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广大干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专题学习法官惩戒程序规定,引导广大法官充分认识建立法官惩戒制度的重要意义,破解思想认识误区,强化司法责任制条件下廉政风险防控,有效利用惩戒制度优势,堵塞审判管理制度漏洞。

二是以履职尽责为根本,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制定全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立足审判职能,在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各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印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创新开展“一村一法官”和创建“无讼村屯”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示范人民法庭建设开展“无讼村屯”创建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466件(不包含执保、执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诉前调解成功申请调解书案件),同比增长2.38%。其中,旧存3998件,新收44468件,下降3.79%;审结40401件,增长3.57%;结案率83.36%,上升0.95个百分点,未结8065件,下降3.17%。全市共创建无讼村屯219个,7个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数与去年同比下降。将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网上立案4367件,互联网法庭在线开庭、调解8729件,聚焦“送达难”问题,网上送达文书数和诉讼活动通知148.7万件次。最高人民法院专题关注河池“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法治日报刊登市中院党建工作经验;广自治区高院推荐宜州区人民法院参评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河池市法院有三个法庭被命名为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推进“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获广西法治日报刊发推广;自治区自治区高院院长黄海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乐秦、河池市委书记秦春成对全市法院诉源治理等工作给予批示肯定;广西日报刊登市中院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市中院被命名为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机关。

三是加大审务督察力度,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全市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围绕“庭审中司法作风问题、诉讼服务中司法作风问题、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存在的问题、其他司法作风方面”等四个方面组织中院各部门、各县(区)法院开展自查自纠。今年以来,市中院组成暗访组深入11个县(区)法院开展审务督察,通过暗访、谈话、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结合自治区高院开展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立案、安保、财务、庭审、执行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对巡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整改,不断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共查出问题148个,其中庭审方面46个,诉讼服务方面37个,裁判文书方面61个,其他司法作风方面24个。

四是强化督察通报工作常态化,促进机关作风改变。结合河池市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以破除“八弊”顽疾为整治重点,不断强化队伍作风整改。制定了市中院《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工作整改方案》、研究出台了《关于实名制通报旷工、迟到早退等违规和不良现象的通知》,以院领导带队轮值巡查的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查看监控视频督查等措施,每周至少2次对上班纪律、安全保卫、立案信访、庭审纪律和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在院微信工作群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庭室当即整改。全年共通报47次,发放《提醒函》2份,并根据情况对所在部门进行绩效扣分。经过扎实的督查和暗访,干警收到了警醒和教育,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全院干警司法作风和精神状态持续向好。市中院“四个强化真督实查工作法”在全市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简报上介绍推广,河池电视台专题报道河池市法院“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经验。;市中院“四个强化真督实查工作法”在全市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简报上介绍推广;河池电视台专题报道河池法院“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经验。

五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三个规定”精神。指定专人负责“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每月底通过短信、微信工作群督促全体干警按时如实报送,做到一事一报,随时填报。本月无相关情况的,须点选“有无报告事项”中的“无”,进行“零报告”。填报了相关情况的,及时对填报信息进行分类处置,涉及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第一时间报送组织人事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实行台账式管理,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涉及法院工作人员打听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解除交往的,及时与派驻纪检组会商,明确调查部门,深入核查,妥善处理;涉及法院以外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及时移送党委政法委。紧盯执行“三个规定”和月报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注意剖析长期“零报告”和不如实报告等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破解难题,提高制度执行力。截至11月30日,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信息927条,其中921名同志无报告事项,为零报告,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0条、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信息0条、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信息6条(自查问题)。举报核查问题0件、案件倒查问题0件、认定问题0件,共处分处理0人。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无典型案例。同时,市中院注重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指导,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监督内容,先后对11个县(区)法院开展了“三个规定”专项督察,通过督察,发现个别基层法院存在思想重视不够、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填报顾虑多思想包袱重等问题,目前已将督察情况向基层法院反馈,并督促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编号:0120210120800077,整改内容: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教育,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印发《2022年度全市法院干警培训计划》,加强干警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实施分类分级精准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推动全市法院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政治培训要求,举办了5期全市法院全体干警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政治理论网络培训班4期;组织参加自治区高院组织的政治理论网络培训班2期,培训覆盖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900余人。在各类业务培训班次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干警培训的主要内容,列入各类培训班次必修课程,不断提升法院干警政治思想素质。

组织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河池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参与学习18人次,有效提升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委托湖南大学举办1期河池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班,利用知名学府优质培训资源,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组织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区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能力提升研讨班,组织两级法院政工党务骨干参加全区法院政工党务干部政治能力提升班,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及职业化建设,更好地适应当前法院工作任务需要。

二是坚持抓好专业培训,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内容。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大讲堂-审判业务培训课堂”及审判业务专题培训班23期,参训1335人次;组织参加自治区高院举办的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14期,参训342人次;自行举办了5期审判业务工作培训班,参训243人次。

三是加强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高院举办的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培训班14期,参训209人次;自行举办了9期“百名写手大培训”,参训900余人次;自行举办各类司法辅助及司法行政人员培训班10期,累计培训323人次。

四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派19名优秀青年干警参加自治区高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举办广西法院青年干警培训班,接受强化专业训练;选派2名优秀领导干部参加河池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派3名优秀青年干警参加全区法院优秀青年干警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班,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双提升;选派7名优秀干警到上级法院、基层一线等岗位经受锻炼、积累经验。市中院陈一锋、都安县法院唐青龙被评为“全区优秀法官”,两级法院共有5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地厅级以上荣誉。

五是积极开展府院联动,促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贯彻执行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有效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与人民团体的联合普法作用,年内共有5名法官先后受邀为全市各类行政执法综合业务培训班授课7次,培训总人数达900余人,通过“送法进机关”等形式,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完善执法环节,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2022年12月9日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