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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宜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预招募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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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22-12-09 16:33:41 打印 字号: | |

2022年3月11日,宜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龙公司)向本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立案审查期间,金龙公司向本院提出预重整申请,本院于2022年4月12日作出(2022)桂12破申2号决定书,准许金龙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准许广西辰亿律师事务所作为金龙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的临时辅助机构。2022年11月22日,因无法形成预重整方案,金龙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预重整申请,并申请破产重整。经审查,本院拟裁定受理金龙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拟招募管理人,现就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宜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截止2022年11月22日,金龙公司账册及财务会计资料显示其已无可支配资金,其主要资产为巴马商贸中心在建工程项目,该在建工程项目未进行价值评估;金龙公司临时辅助机构审查确认金龙公司负债总计294803588.3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管理人资质为一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服务公司。

(二)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竞争管理人申请书》、《竞争管理人申报表》、《自评表》,并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十五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可以邮寄)。

(二)提交申报材料

1.管理人机构拟负责竞选案件的破产团队、拟任管理人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以及其他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等情况材料;

2.《选任管理人评分自评表》;

3.按照《选任管理人评分标准》提交拟负责办理竞选案件固定破产团队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类型数量、涉案债权债务金额、债权人人数、安置职工人数、办理时间、办理效果等内容);

4.拟负责竞选案件的破产团队未办结破产案件的类型、数量及相关情况说明;

5.拟定的破产案件办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措施、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内容;

6.合理的报酬方案(报酬比例不得超出《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的限制范围);

7.联合竞选管理人的,应提交联合各中介机构的职责分工协议、报酬分配方案;

8.管理人协会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9.管理人协会对管理人机构的公示信息;

10.管理人依法履职承诺书;

11.管理人机构及派出人员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12.其他符合公告条件的材料。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3日

五、选任程序

本次选任管理人采取竞争+摇珠的方式确定当选及备选的管理人。

第一,由本院破产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担任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由评审小组从报名的人选中择优评选五家中介机构。

第二,本院将统一安排时间通知评选的五家中介机构到本院进行摇珠。先摇珠确定五家中介机构的号码球,再由本案审判长摇珠确定当选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的号码球。

第三,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本院依法出具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如公告期间内报名的机构不足五家,则由报名的机构直接参与摇珠。如公告期内仅有一家机构报名,评审小组将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公告所列条件的,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后,直接指定为本案管理人。

六、管理人报酬

管理人报酬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执行,各中介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该规定范围内提出具体的报价方案,报价方案作为评审参考因素之一。

七、其他

1.若在审查期间,金龙公司撤回破产重整的申请或本院依法驳回金龙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则本次拟招募取消。

2.如需了解本案破产重整申请材料,请提前与本院联系人报备,本院定于12月13日上午9:00统一接受案卷查阅,其他时间不提供案卷查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一锋  黄奕通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405号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联系电话:0778-2252605  0778-2252611

电子邮箱:hczym2t@163.com


附:1.《竞争管理人申请书》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65ded0f1960f73c5&class=enclosure

    2.《竞争管理人申报表》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703d5b8db18800ee&class=enclosure

    3.《选任破产管理人自评表》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f093728aec43f7e6&class=enclosure

    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49af7b64ca6607d9&class=enclosure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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